香港人为何反送中?中共为何拒绝民意?意外随时发生!
中港之间的法律不平衡,不只是《逃犯条例》不可行的全部原因,香港整体环境受到中国內地的压迫,使原本独立、专业的香港公务员、法官也常常不得不放弃原则。 即算有文本定义,中共未來一定会毫无顾及的滥用法律,任意编织罪名,涉嫌案犯得不到法律保护,是中国今天的法律现实,也是未來的香港法律状况。 看看今天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如何扭曲这次香港大遊行,你对中共有任何信心?
昨天,全世界有二十多个城市,接力一样上街游行,对香港前天的百万上街「反送中」游行示威活动给予了强有力的支持。但是,我们从香港政府特首的声明到后来记者会上表态,然后到今天中国外交部发言人的讲话,大家非常清楚地看到了一点:无论是香港的特首,还是北京的政府,他们并没有在强大的民意底下低头,没有任何妥协的准备。虽然香港特首说:条例的修订应该让市民更充分理解,考虑在未来的辩论中纳入市民的意见,但是,这个逃犯条例目前通过的可能性大。这些支持所谓逃犯条例的人认为:香港不能成为罪犯的天堂。
这样的说法从表面上来看似乎是有道理:不要说香港,任何国家和地区都不应该成为刑事犯罪份子的天堂。但是,各国在实行引渡的时候,都有一个基本的原则。这个原则就是:引渡要求和被要求双方应该有法律上的对等关系,两国法律原则大体上应是一致的。只有那些法治很不健全的国家,出于各种目的、各种各样因素的驱动,才会违反引渡的基本原则。
我们看到:华为的财务长孟晚舟女士,虽然加拿大皇家骑警依据与美国的条约对孟晚舟女士进行了逮捕,但是加拿大的法院仍然要进行独立的审查,看看孟晚舟的案件符不符合被引渡的条例。这两国之间的法治原则基本要素的是一致的,比如:没有死刑。再有,被引渡者的罪行需要达到一定的程度,被引渡后应该免于被刑讯逼供,有充分安全行使辩护权利等。这些都是引渡的基本条件。
依据司法原则,中国大陆的法院、检察院和警察系统,都不符合现代法律的基本精神。在中国,逮捕、拘押都很随意,审讯期间的刑讯逼供非常普遍。虽然现在用了一些技术性的手段,有所谓的录像。但是什么时候录像,是否在使用威胁、暴力后再录像?这些在中国没有任何监督,没有人可以对被告实行真正的人权保障。
中国的辩护制度,更是严重背离法治精神。律师,虽然在中国名义上有这样的职业,但是在很多情况下,中国的律师是不能真正发挥他的法律知识来为被告辩护的。中国的死刑的判定与执行,无论从哪个角度看都很难符合文明世界正常的法律标准。
现在,中国的一些涉嫌犯罪者,逃亡到西方,往往可以因为中国的法治缺失而避免被遣返,避免被引渡。虽然这些逃亡的人中间确确实实存在真实的犯罪者:有的是诈骗,有的是其它方面的刑事罪行,但是他们能够以政治理由为自己辩护。那是因为中国自己的法治的确存在着严重的问题,所以才造成现在的这种逃犯不能被引渡的情况。
这次围绕香港逃犯条例的抗议活动,显示出中国大陆和香港之间法律精神的巨大差距。虽然香港不是一个民主社会,但是香港的自由、人权之所以能够得到基本保障,就是因为它有基本上的法律秩序。在殖民时代,香港不但培养了一批专业的法官,而且也培养了一批有法律素养的市民。香港的市民也知道怎么通过法律的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利。
过去这些年,由于中国大陆本身的经济发展,变得非常的张狂,无视世界文明的规则。另外,由于在很多方面,香港属于中国大陆可以控制的范畴,所以事实上,北京方面采取了非常极端的手段破坏香港的法治。跨境绑架他们认为的罪犯回中国大陆,比如:铜锣湾事件、肖建华事件等等,到现在为止,中国政府都没有给出令人信服的解释。
所以在这种情况之下,香港民众的恐慌是非常有道理、非常有必要的。虽然从法律条文字面上讲,符合引渡条件要求的案件排除了政治异议等情况,但是我们应该很清楚知道,在中国大陆,很少有人会表面上被以政治理由审判。郭伯雄、徐才厚、令计划、薄熙来、周永康,哪个不是因为政治理由被追查?但是中共对他们进行惩罚的时候,不是援引他们政治上犯了什么罪,而是以经济犯罪的罪名对他们进行惩罚。
所以,中国这样一种任意扭曲法律原则的情况下,一切政治反对、派系斗争,只要是想惩罚,它往往可以罗织其他刑事罪名,对你进行惩罚。从这个意义来讲,香港现在法律意义上定义这个所谓的「逃犯」的排他性,也就是说:不让因为政治原因犯罪的人员被遣送回中国大陆,虽然表面上合理,但本质上是没办法有保障的。而且,从执行的层次来讲,虽然特首和其他行政、司法官员,在执行这个遣返逃犯条例的时候,案件还要经过香港法院的审理,但是大家都知道,香港法院之所以能够保持它的独立性,根本的原因就是在于香港法官没有受到其它势力的干预、威胁。
但是,在目前中国的政治生态下,香港法治环境不断劣质化,香港的公务员、行政官员、政治官员,无一不在中国大陆越来越严重的影响下工作。有的人为了利益,放弃了自己的原则;有的人害怕自己的利益受到伤害,不得不在很多强力的干预之下做出妥协。这些情况在香港越来越严重。
虽然香港有一支非常好的法官队伍,很多法官拥有很好的教育背景,而且经过了很长时间的专业历练,但是在强有力的外力干预之下,尤其是在中国大陆的影响下,那些法官很难真正免于恐惧。而在恐惧之下他们做出的判决,怎么能符合真正的法律精神?
所以,这样一个逃犯条例,在现在香港的政治环境之下,在中国现在的法治环境之下,很难让人信服。可以料想,未来,中共会以各种理由,最终把希望遣返的人送到中国大陆去,让他们最终遭到非法审理。
所以,对香港逃犯条例的这样大的反对情绪,并不是香港人过度紧张,而是中共的信用记录让人们没办法去相信它。但是,中国政府和香港特区政府,很显然不会在民意之下做出根本上的让步。30年的改革开放所取得的成就,让中共觉得当年1989年六四大屠杀都是应该的。他们的理由很简单:如果没有那桩大屠杀,中国的经济会很糟糕!中国的政治可能会出现纷争的状况!现在这样一切由党说了算,没有政治纷争了嘛!改革开放的成就,就这样被中共所利用。他们不但为自己的专制政权找到了辩护的理由,而且底气越来越足,甚至有胆量不断地干涉香港的事务。正是因为这样一种逻辑,中共根本无视今天香港的民意、全球华人的民意;正是因为这样一种逻辑,它不惜对香港的反抗运动下狠手——不但不会妥协,而且未来很有可能下狠手!
但是,香港的民众比内地的民众更多的时间是生活在自由和人权受到保障的社会里,除非他们选择移民,如果他们选择留在香港的话,那么很多人都要为自己的今天、为自己子女的明天,争取自己的权益。在这个过程中间,双方冲突就难免会产生。香港这样一座美丽的城市,现在变成了一座危城,各种各样的意外都有可能产生,突发事件随时都可能会出现。这使我非常担忧。